Day68:终了;The End.

日期:2021.10.22

地点:富士康Z城加工区


入职时因为缘分而相聚的四个连号同事。

如今,却被拆的七零八落。

曾经说好试用期结束回原单位时一起出去租房住。

如今明明住在一起却再也无法见面。

1号床,白班。

2号床,我,明天就走了。

3号床,夜班。

4号床,夜班(与另一个夜班的班别不同)。

明明住在同一间屋子,却见不到彼此。

都说,离职最快乐的时刻就在离职成功的那一瞬间,之后就要忍受百倍于离职的阵痛。

今天,一切似乎从未有过的顺利。

找线长请假时,他没有多问,只是问了我准备请几天。

即使我说请5天,他也没有说什么,只是干脆的同意,“好,我给你批,你先去写张请假条”。

线长签完字找组长签字,组长看了一眼请假单,只问了为什么请这么久假,我说我离职了,但流程还没办完,所以准备直接请假走了。他也没再多问。

最后找课长签字,课长甚至连看都没看就直接给我签了。

或许这才应该是正常的速度,正常的流程吧。

可是和我的离职流程一比,真的,太快了。

从10月7号开始提出离职,到10月15号公司终于松口给我开了离职单,直至今日22号,离职流程依旧没有走完。

前天问了行政,她说,至少还得两个星期呢。可是我明明记得上周问她时她说的是一周就能办完。

她们说的话就像公司的规章制度上写的:

“员工提出离职申请,用人单位出于公司留才之需可进行挽留;若员工执意离职,自员工提出并递交书面离职申请之日起,不论单位主管是否签核同意,30日后(试用期内3日)离职申请自动生效,任何用人单位或个人无权阻拦。”

一样,纯属**。

最后一天的工作,没有特别的感受。

毕竟我只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流水线机器人。

一如既往的刮不干净毛刺,一如既往的昏昏欲睡,一如既往的醉生梦死。